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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旗要闻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通 知

时间:2024-04-19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保定市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政府网   阅读:81   评论:0
内容摘要: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白沟新城集中整治非法燃放、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白沟镇、管委会有关部门: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白沟新城集中整治非法燃放、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2019......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白沟新城集中整治非法燃放、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白沟镇、管委会有关部门:

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白沟新城集中整治非法燃放、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

 

 

 

白沟新城

集中整治非法燃放、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白沟新城党工委、管委会指示要求,结合《白沟新城管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及《保定市关于集中整治非法燃放、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白沟新城管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非法燃放、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关于烟花爆竹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政府牵头组织、部门协调联动、全民广泛参与”的原则,坚决遏制非法燃放、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多发势头,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共建文明和谐城市。

二、任务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9年2月20日(正月十六)。

三、任务目标

全面宣传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管严控严查非法燃放、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四、任务分工

(一)白沟新城安委会。一是2019年1月7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划定建成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范围,出台本地“禁限放”政策并上报市政府。二是2019年1月11日前,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同时,要组织公安、安监、环保、供销、综合执法、民政、市场监管、教育、交通、宣传、督查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开展集中整治非法燃放、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三是要督促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强化内部监督自律,加强对单位内部人员教育,杜绝非法燃放、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四是2019年春节前,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发布本地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在当地媒体宣讲一次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统一订制禁限放烟花爆竹宣传牌、印制宣传通告,在居(村)委会、居民小区、楼宇单元、商场超市、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位悬挂和张贴;统一印制不少于常住人口总数的禁限放烟花爆竹明白纸,广泛发放,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关于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和禁限放规定。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委会。一是要在辖区主要道路两侧、居(村)委会、社区、单元楼的显著位置张贴通告,悬挂标语条幅。二是要与辖区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逐一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单位及工作人员参与非法燃放、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三是要采取逐户走访形式发放明白纸,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改变传统观念,文明欢度春节、文明办理婚丧嫁娶等活动。四是2019年春节期间,要组织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开展不间断的禁炮巡查工作,发现非法行为立即告知公安机关,对非法人员进行查处。

(三)公安部门。一是要切实加大打击工作力度,特别是春节期间要派出足够警力,不间断对辖区进行巡逻查控,严厉查处非法燃放、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予以处罚。二是要积极开展涉爆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禁放区内的土产门市、殡葬用品门市、婚庆公司、小卖部等非法销售、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排查收缴,动员群众上交私存的烟花爆竹。三是要通过酒店、殡仪馆、小区物业、村红白理事会、治保会等多种渠道,及时获取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相关信息,提前进行禁放烟花爆竹提醒和劝阻工作。四是要指导监督烟花爆竹固定和临时销售点使用“保定市烟花爆竹信息采集追溯管理系统”全面实行烟花爆竹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

(四)应急管理(安监)部门。一是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监管工作,确保烟花爆竹固定和临时销售点不在禁放区内销售烟花爆竹。二是2019年1月20日前,要监督禁放区内的烟花爆竹固定、临时销售点全部迁至禁放区外。三是要指导监督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固定和临时销售点使用“保定市烟花爆竹信息采集追溯管理系统”全面实行烟花爆竹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

(五)供销部门。一是要指导监督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固定和临时销售点加强规范化管理。二是要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的搬迁工作。三是要指导监督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固定和临时销售点使用“保定市烟花爆竹信息采集追溯管理系统”全面实行烟花爆竹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

(六)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一是2019年1月15日前,要协调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沿街门脸等使用LED屏,滚动播放宣传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二是要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发现酒店、饭店、沿街门脸、城中村等重点部位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反馈公安机关。

(七)民政部门。一是要向办理婚姻登记和丧葬手续的群众逐一发放禁限放烟花爆竹明白纸,明确告知不得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二是要与公安部门建立沟通联络长效工作机制,每天及时将丧葬手续人员的相关信息反馈公安部门。

(八)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所有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活动,逐一发放禁限放烟花爆竹明白纸,明确告知不得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九)教育部门。2019年1月15日前,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宣教活动,将禁限放烟花爆竹明白纸发放给每名学生,详细讲解具体内容,使其了解熟悉并严格遵守全年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

(十)交通运输部门。2019年1月15日前,要协调在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和出租车上的LED屏上滚动播放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

(十一)宣传部门。一是2019年1月15日前,要协调各级电视台在开机界面和飞字栏宣传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二是要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发布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并通过各级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定期公布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和案件信息。

(十二)通信管理部门。积极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每周至少1次向全区手机用户发送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公益宣传短信,广泛宣传全年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营造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全力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全力推进工作开展,做到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务求实效。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白沟新城管委会成立集中整治非法燃放、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负责对全区专项行动的协调、推动。各相关单位也要明确责任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严查严管非法行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三)严格督查,及时反馈。专项办将按照各有关部门的任务及时限要求,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进行调查追责,相关情况全区通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上报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沟通和信息上报工作,2019年1月7日前,将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上报专项办,并于1月9日、1月19日、1月29日、2月9日、2月19日分别将阶段工作进展上报专项办。

工作联系人:秦克金;联系电话:28858100,13663316020。

     附件:1、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关于白沟新城中心城区建成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白沟新城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明白纸

3、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出租车LED飞字

4、有线电视开机界面、电视飞字

 

 

 

 

 

 

 

 

 

 

 

 

附件1

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

关于白沟新城中心城区建成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创建文明城市,优化人居环境,提升中心城市品位,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白沟新城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决定,白沟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年禁止燃放时间:自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零时起。

二、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一环以西、北一环以南、西大堤公路以东、容城白沟界以北、雄县白沟界以北。

三、未列入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单位;

(三)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四、禁放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村(街)委会、居委会、小区物业办为禁放责任单位,单位、村街主要负责人为禁放责任人。禁放责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的禁放宣传、教育、监督工作,教育引导本单位职工和辖区群众遵守禁放要求。

五、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烟花爆竹燃放,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宾馆、饭店、及其他公众聚集场所的负责人应遵守本通告的规定,负有对工作人员、消费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劝阻的责任;对消费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应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存储、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全区查禁违法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2890110。

特此通告。

白沟新城管委会

                                       2019年1月2日

附件2

      白沟新城

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明白纸

 

一、2017年11月14日,白沟新城管委会印发了《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2019年2月1日起,白沟新城主城区东一环以西、北一环以南、西大堤公路以东、容城白沟界以北、雄县白沟界以北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责令其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责令其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对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经查证属实予以表扬、奖励。举报电话:110。

附件3

 

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出租车LED飞字

 

白沟新城主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附件4

有线电视开机界面

 

白沟新城禁限放烟花爆竹通告

2019年2月1日起,白沟新城主城区东一环以西、北一环以南、西大堤公路以东、容城白沟界以北、雄县白沟界以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对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经查证属实予以表扬、奖励,举报电话:110。

 

白沟新城公安分局宣

 

电视飞字

 

广大市民:2019年2月1日起,白沟新城主城区东一环以西、北一环以南、西大堤公路以东、容城白沟界以北、雄县白沟界以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印发

白沟新城公安分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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