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黄河流域陕西段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农办发〔2023〕14号)有关要求,现将清涧县2023年实行黄河流域禁渔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
黄河干流清涧段及所属重要支流附属水域。
二、禁渔期
2023年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
三、禁止类型
禁渔期、禁渔区内除休闲垂钓外,禁止一切捕捞作业类型。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或在通江湖泊、水库等针对特定渔业资源进行专项(特许)捕捞的,执行专项(特许)捕捞有关规定。严禁一人多杆、一杆多钩等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
四、违法行为查处
在禁渔区、禁渔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使用电鱼、毒鱼、炸鱼或者其他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的,由县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霸占渔业水域、扰乱渔业正常生产和长期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等涉黑涉恶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
禁渔举报电话:0912-5222139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9日